石宝尾矿区治理20MWp生态光伏项目
时间:16-06-20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石宝尾矿区治理20MWp生态光伏项目 设地点:达茂旗石宝镇 建设单位:包头市石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利用已停用的原石宝铁矿集团公司第十二选矿厂尾矿区(威顺尾矿库)建设20MWp生态光伏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发电系统(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升压系统等,光伏组件选用72080块规格为280Wp的多晶硅电池组件,组成20个1MWp并网发电单元)、35kV配电楼等控制系统、集输送电线路(外送接往石宝变的35kV输电线路采用架空式),并配套进站及场内检修道路(路面采用砂石结构)等公辅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防治措施:(1)废气:本项目不设混凝土拌合站,全部外购成品;施工期尽量减少开挖,且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并对施工作业面实施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影响。(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化粪池处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电气设备,经建筑隔声等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施工挖方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基础及场内道路的平整回填;废光伏板收集暂存后,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5)生态恢复:项目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进站道路及站内道路进行压实并铺设碎石,减少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6)环境风险:该尾矿库于2011年停止运行,库区内已无积水,库区内尾矿堆高与库外地表相对高差较小,且该尾矿库已经进行了覆土及植被恢复;合理施工的前提下,不得破坏尾矿库原有坝体,不得破坏尾矿库原有排水设施而造成尾矿库内积水,本项目的建设对尾矿库库体安全的影响不大。 相关部门意见:(1)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开展再利用的意见(达安监字[2016]10号);(达茂联合旗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同意再利用的意见(达环发[2016]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