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B6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时间:16-06-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宁夏2×B6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公示日期:2016/05/1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来信、来电,提出具体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银川滨河新区依托银川市,沿黄河两岸发展,规划区总面积约275平方公里,由“生态休闲区、国际商贸区、新兴产业区和临空经济区”四大板块构成,其中“新兴产业区”包括城市功能区、滨河产业园和横山产业园,滨河产业园、横山产业园均为规划的工业区。现阶段滨河产业园已有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宁夏国飞电气有限公司、宁夏宏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十多家企业入驻,其中,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是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以轻工纺织为主的工业城项目,规划建设项目采暖期平均热负荷约576t/h,最大热负荷约631.9t/h。 根据《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滨河产业园的供热现状和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的工业用汽需求,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拟在滨河产业园内投资建设2×480t/h 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2×B6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烟气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单塔双循环工艺)、低氮燃烧器+SCR 脱硝装置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燃煤由内蒙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采用汽车运输;采用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生产用水,市政自来水作为生活用水;不建设灰场,事故灰场依托宁东基地3#渣场。项目计划总投资85763万元,可利用场地面积约37.17hm2,其中本期工程场地面积21.17hm2。 本项目的建设将为银川恒天如意科技产业城提供充足的工业蒸汽供应,是滨河产业园乃至滨河新区的发展的需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宁发改能源(发展)函〔2015〕967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第四条电力中“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银川滨河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等一系列规划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有:锅炉排放的SO2、NO2、烟尘、汞及其化合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汽轮机、发电机、各类泵、风机等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锅炉烟气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综合除尘效率99.95%、脱硫效率98.5%、脱硝效率85%、汞及其化合物去除效率70%,净化后烟尘、SO2、NO2排放浓度全部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限值”水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内建设封闭式条形煤场。碎煤机室、煤仓间、转运站、灰库、渣库、石灰石粉仓等粉尘产生点均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9.9%,有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经大气预测,本工程SO2、NO2、PM10、PM2.5最大地面小时、日平均、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厂内设置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分质处理后全部回用,保证全厂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同时,本项目采用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本项目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事故状态运至宁东基地3#渣场贮存。脱硝废催化剂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优化总图布置,通过设备招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在设计和安装设备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并加强绿化,利用植被降噪吸声使噪声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位于银川市滨河新区新兴产业区滨河产业园内,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滨河新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采用较为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采取工艺先进、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设计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于2015年5月12日~5月25日在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放置报告书进行公示,公众可到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进行查阅。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⑴建设单位:银川滨河恒意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兴明 电话:18795293366 地址:银川市滨河新区鸿雁街 ⑵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51-3026698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亲宁巷12号国贸新天地A座14楼 邮编:750002 传真:0951-3026338 电子邮件:nxhkyhp@126.com 八、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