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小水电站造价最高达11930元/千瓦
时间:17-10-2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十二五”期间小水电站造价最高达11930元/千瓦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成本监管、有效促进电价成本控制、增强造价信息透明度、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及电力企业利益,10月24日,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在京召开“十二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发布会,会议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主办,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陈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发布的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共涉及十二五期间投产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11079个电力工程项目。其中,电源工程项目1507个、电网工程项目9572个。 与“十一五”期间投产的电源和电网工程项目造价相比较: 火电工程决算单位造价水平基本持平; 核电工程决算单位造价水平呈下降趋势; 水电工程决算单位造价水平呈上升趋势; 风电工程决算单位造价水平呈下降趋势; 光伏发电工程决算单位造价水平呈下降趋势; 交流输电线路概算单位造价水平呈上涨趋势; 交流变电工程概算单位造价水平呈下降趋势。 此次公开发布的“十二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是国家能源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服务大局、服务行业的延续和体现。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监管: 一是有利于推动电力企业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为电力企业有效实施成本约束提供了实用的参考和帮助; 二是有利于科学制定电价政策及有关成本监管政策,是对电力建设者、经营者以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与维护; 三是有利于电力工程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电力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全面详尽的电力工程造价信息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力行业效率,帮助电力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各项成本变动趋势,有关部门更好地把握电力供应的成本走势。 水电工程造价情况 “十二五”期间,投产的常规水电工程概算单位造价为7467元/kW。 不同地区分类方式下: 西北地区最高(11390元/kW), 南方地区最低(7333元/kW); 不同装机规模分类方式下: 特大型常规电站最低(6144元/kW), 小型电站最高(11930元/kW); 不同建设性质分类方式下: 新建常规电站为7875元/kW, 扩建常规电站为2111元/kW。 抽水蓄能电站概算单位造价为3802元/kW, 不同地区分类方式下: 华北地区最高(4701元/kW), 南方地区最低(3562元/kW)。 “十二五”期间内,水电工程单位造价水平呈振荡式上升。各统计期单位造价指标如下: 常规水电站 2011~2012年: 概算为7315元/kW,决算为8499元/kW; 2013~2014年: 概算为7291元/kW,决算为8304元/kW; 2015年: 概算为9780元/kW,决算为9364元/kW; 抽水蓄能电站 概算指标: 2011~2012年为3571元/kW, 2013~2014年为4203元/kW, 2015年为3885元/kW。 造价水平变化原因:一方面随水电开发,工程向河流上游、高海拔、藏区深入,开发条件愈发困难;另一方面受国家政策和社会物价水平影响,环境保护、建设征地等标准提高。两方面共同造成水电工程造价上涨。 “十二五”期间水电工程单位造价为7075元/kW,较“十一五”期间的6449元/kW有所上涨。随着水电的不断开发,水电工程的经济性将逐步下降。水电工程历年概算单位造价变化情况如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