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正式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
时间:17-10-10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确保完成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煤电调控目标任务,按照《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9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其中: 缓建煤电项目:涉及装机5517万千瓦 其中通知明确表示: 一、列入停建范围的项目,要坚决停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心站要停止其质量监督注册和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机构不得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书,电网企业不予并网。 停建的手续不全项目,在依法依规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相应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确认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后续建设问题。 二、列入缓建范围的项目,要切实放缓节奏,原则上2017年内不得投产并网发电。各地区要进一步梳理缓建项目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的取得情况,手续不全的,在依法依规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后续建设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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