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时间:16-06-0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高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 ,现将高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有关情况第二次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高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高安市荷岭镇上寨村黄金城山狭子口处 (3)建设单位:高安意高再生资源热力发电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300t/d,其中一期2×300t/d,发电总容量12MW。预留二期300t/d扩建场地。本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300t/d垃圾焚烧线,1× 12MW发电机组,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3.3亿元人民币。 二、项目污染治理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 二噁英防治:炉膛温度控制在>850至1050度之间,将二噁英在炉内分解,烟气在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的停留时间>2秒,从而达到完全燃烧抑制二噁英的产生,使二噁英的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烟气处理:项目采取SCN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净化垃圾焚烧烟气中的SO2、NOx、HCl等成份,净化后的烟气符合《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大气染物排放要求,通过高80m 高两管套筒式烟囱排放。 垃圾臭气处理:垃圾由密封的专用垃圾运输车运至主厂房密封的垃圾坑内堆放,坑内通过负压设备使坑内形成负压保证垃圾所产生的臭气不会向外泄漏,垃圾所产生的臭气通过送风机送入焚烧炉内为燃烧提供氧量助燃。 垃圾渗沥液等废水的处理:项目垃圾渗沥液采用好氧生物处理、厌氧生物处理二者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和生产废水及污水采用物理法——膜技术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无废水外排。 炉渣飞灰处理:焚烧后炉渣是很好的环保建材,飞灰经固化后运送至专用卫生填埋场填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高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有利于高安市垃圾的集中处理,与垃圾填埋、简易焚烧等方式相比,垃圾焚烧发电占地少、处理周期短,还能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可有效缓解垃圾处理的压力,避免了垃圾简易焚烧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是减少区域内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效途径,对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有积极意义。 高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选址合理。项目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高安意高再生资源热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目负责:裴建明 地址:高安市 联系电话:188-7056-7629 E-mail:649395947@qq.com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总工 联系电话:0791-86866575 E-mail:2426296642@qq.com 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联系电话:王苏13361623780 0791-86866575传真:0791-86866509 4984324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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