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获得核准
时间:20-12-1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获得核准 湖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详情如下: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襄发改文〔2020〕366号)《关于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鄂能发〔2020〕1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大型高效火电项目,有利于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420684-44-02-059574)。 项目单位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襄阳宜城市小河镇梁堰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脱硝装置,并预留扩建条件。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78亿元,其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0202000035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0〕19号)及中共宜城市委政法委《关于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备案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举措,确保安全。 十、请襄阳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