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07-1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商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将商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商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舒杨村南侧 总 投 资: 70532.60万元 承建单位: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内容:本项目远期总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 1800 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能力为1200 吨/日,预留二期600吨/日焚烧线主厂房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建设用地。本期工程配置 2台600吨/日焚烧炉+1 台25MW凝汽、水冷式中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市政污泥协同处置规模为 80吨/日,配置一条日处理能力为 80吨/日的污泥干化处理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卢奕州 联系电话:0914-2380092 邮箱地址:196319823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单位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联 系 人:刘 工 联系电话:029-3357508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签订评价合同;评价人员调研、搜集资料、踏勘现场;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根据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筛选评价重点,确定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议,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公众主要指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居民、学校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支持程度;(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3)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影响;(5)对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1、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2、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给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