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获得核准
时间:20-06-29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长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获得核准 6月23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天然气分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0〕862号,详情如下: 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转报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长发改文〔2020〕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企业自身能源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唯一编码:2020—500115—44—03—117992)。 项目法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寿经开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5台4400千瓦燃气内燃机组、5台2.4吨/小时蒸汽余热锅炉、2台6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5台2325千瓦热水型溴化锂冷水机组,以及其它主辅设备。 项目并网不上网,直接向用户供电,不足部分从公用电网补充,不征收系统备用容量费,按相关规定缴纳电力基金及附加。 四、项目总投资为1374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124万元,其余银行贷款。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根据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渝(2018)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1018619号”不动产权证,拟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位于厂区已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新增用地,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