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机组工程燃煤掺烧污泥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时间:20-06-0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机组工程燃煤掺烧污泥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详情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机组工程燃煤掺烧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0年5月 25日—2020年6月 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4396253; Email:sqhbglc@126.com; 通讯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西侧京杭大运河南岸 环评机构: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120万元,利用现有二期2×660MW机组工程协同处置区域纺织印染、食品制造、污水处理厂一般固废污泥,现有燃煤量保持不变,年处置一般固废50563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泥焚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铅、镉、六价铬、砷、镍、铜、二噁英,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不新增排气筒,污泥卸料暂存会产生氨、硫化氢,量较少无组织排放,经预测计算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预测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次不新增废水排放,高噪声源经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后,经预测,厂界及敏感点可达标。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