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03-30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 2、规划期限:2018-2030年,近期:2018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3、规划范围:萍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全境。 4、规划内容: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规划。 5、规划目标: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在2030年达到39MW,日处理能力2000吨/天,年处理垃圾能力73万吨。 二、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净化处理后的焚烧烟气,在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下,贡献浓度可达标,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有焚烧厂垃圾储存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引桥地磅及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主厂房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化水站排水和锅炉排污水等废水。其中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引桥地磅及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一同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出水达到湘东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化验室用水、主厂房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陶瓷产业基地污水管网,经湘东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杞木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规划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坑及渗滤液调节池非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一般情况对该区域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等措施,渗漏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3、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在做好各类水工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加强渗漏检测的基础上,水污染物污染土壤的概率很小。规划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重金属、二噁英类的沉降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因此,各规划项目的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主要声源为汽轮机、锅炉、冷却塔、风机及各类泵等运行噪声,对外部环境有一定影响。对主要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可满足厂界噪声达标要求。 5、环境风险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天然气、二噁英、恶臭气体(NH3、H2S)、SO2、NO2、CO、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规划项目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此类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的各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所采用的工艺、设计的规模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环境区划、环境敏感目标保护的要求,规划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在落实优化调整建议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简本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82CplVM2kdQ8WphL3yHeFg 提取码: w8dy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查阅。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AuRXs0VAsN2bAos5AicOA 提取码:v8b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规划实施单位: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宁韬 电话:0799-6813135 通信地址:萍乡市行政中心1号楼522室 评价单位:江西荣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91-87960687 邮箱:317524908@qq.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天城10栋1511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广泛、主动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规划及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意见。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委及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