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三一绿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01-07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三一绿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三一绿建天然气分布式智慧能源项目核准的请示》(润电西南〔2019〕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企业自身能源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忠县三一绿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唯一编码:2019—500233—44—02—098950)。 项目法人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忠县乌杨镇三一绿建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3台5050千瓦燃气轮机发电机组、3台9.47吨/小时单压余热锅炉、2台10吨/小时燃气锅炉(调峰锅炉)、1台200万大卡热水型溴化锂机组燃气锅炉,以及其它主辅设备。 项目并网不上网,直接向用户供电,不足部分从公用电网补充,不征收系统备用容量费,按相关规定缴纳电力基金及附加。 四、项目总投资为1686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616万元,占比33%,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233201900521号)、《不动产权证书》(渝(2019)忠县不动产权第00086476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