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获批
时间:19-12-1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获批 内蒙古政府近日发布了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详情如下: 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我厅于2019年9月16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请示(江苏能投报〔2019〕24号)。经审查,该请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方案确定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4.7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保护率8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95.04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好灰渣综合利用工作,灰渣场及时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厅及锡林郭勒盟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年度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量20%以上的,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厅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