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19-09-17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承担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资阳市安岳县永清镇河店村14、16社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总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1200 吨,配套3炉2机,分两期建设。一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配置2台处理量为4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18MW凝汽式汽轮机+1台20MW的发电机。二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400吨,预留1台处理量为4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 9MW凝汽式汽轮机+1台10MW的发电机。本次环评只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二、项目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废水中含有泥沙和固体废物。为了减少建筑废水中的悬浮物,防止淤塞排水管道,减轻地表水污染负荷,需要在施工工地设置废水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可接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2)营运期 以垃圾渗滤液为主的废水污染物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膜”处理工艺,确保渗滤液等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回用标准,不外排。循环排水和化水浓水拟采用(软化预处理+超滤+反渗透+浓水反渗透)系统,以达到水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最大化,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土石方开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和引起的施工扬尘,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通过采取防尘围挡、洒水降尘、合理清运、车辆清洗等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含SO2、NOX、烟尘、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类的焚烧烟气,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经1根80m高三内筒集束套筒烟囱排放。 3.声环境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 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需采取措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昼间施工噪声可以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2)营运期 项目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治理措施后,本项目的噪声源可降噪15-20dB(A),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其中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以炉渣、水处理污泥和飞灰为主,炉渣及水处理污泥外送综合利用,飞灰采用稳定化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理。 5.地下水防护 采取分区防渗,明确具体防渗措施及相关防渗技术要求,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装置等区域应当列为重点防渗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应的产业政策,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和成熟可靠的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取得周边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简本存放在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公众可通过下列联系方式索取参阅。联系方式:张先生028-24523172 ;电子邮件:635228414@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资阳市安岳县西大街9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24523172 电子邮件:635228414@qq.com 环评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总部国际6号院21号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10-63288208-418 邮编:100071 电子邮件:beijingzbgongcan@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同时应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