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时间:19-02-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概要】拟投资5.47亿元,在盐电路北、复新河西路西,丰沛铁路南建设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见(http://xxgk.chinafx.gov.cn/xxgkdesc/xxgk_desc.jsp?manuscriptid=f7bc50ecc8a64eef87d4806bc4147587&zt=)。 【征求意见范围、事项】公众对施工、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预防、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丰县开发区行政中心三楼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3852035632 E-mail:623848050@qq.com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公众意见提供时限】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