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18-08-29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告知如下项目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在一期规划中一次建成的方案基础上,在主厂房西北角,一期汽机间的西侧,增加二期工程汽机间;在一期已建成土建冷却塔基础上安装一台二期冷却塔;在一期渗沥液处理站的西侧增设二期工程渗沥液处理站;其他均按照一期的规划布置实施,为原址扩建项目。本期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300t/d,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同步建设烟气净化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9hm2,总投资10022.09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影响: ①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污染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扬尘污染和施工噪声。本工程建设期将针对各种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各项影响。 ②运行期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有各类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废气包括垃圾焚烧炉出口烟气、垃圾卸料贮存散发的臭气等;废水主要为垃圾坑渗滤液、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固废主要包括炉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等。此外,还有生产区设备和运输噪声。本工程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影像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本工程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的烟气净化方案,焚烧炉尾气经处理后,优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限值,达到欧盟2000的排放标准;NH3、H2S和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渗滤液处理站与渗滤液一起采用“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RO膜系统”,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和厂内绿化。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排水和冷却塔排水,部分回用于冷渣、降尘、制浆、烟气降温、飞灰固化、冲洗等后,多余部分排至长垣县清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③固体废弃物:飞灰在厂内飞灰固化车间稳定固化处理后,稳定化并经检测符合要求后送长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炉渣拟综合利用制砖,生活垃圾定期送长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④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轮发电机、送风机、引风机、冷却塔和循环水泵等工艺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设备合理布局以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认真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在采取目前国内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最大限度地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容量、清洁生产的要求,电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请到长垣县环保局网站(http://www.cyhjbhj.gov.cn/)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期限为自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影响范围内(5×5km)的居民和单位(社会团体),项目所在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项目建设地的不参与本项目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 (2)您认为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 (3)您认为当地目前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4)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可能会给当地带来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5)您对本项目的基本态度; (6)您对本工程建设和运行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2018年8月3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 7日。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 张哲阳电话: 15037318777邮编: 4534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环境评价与治理中心联系人: 齐越电话:028-84402782 201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