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18-04-02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建设项目名称: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2) 建设单位: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3) 建设性质:新建(4) 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狮子村二、 建设项目内容及生产工艺(1) 建设规模项目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总规模3000吨/天(含140t干化污泥),拟建设4条处理能力750t/d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同步建设5条污泥干化生产线,配套安装2台额定3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原生生活垃圾109.5×104t,日处理干污泥约140t(平均含水40%),折合湿污泥为420t/d(含水80%),年处理湿污泥15.33×104t。发电量除供本项目自用电外,富余电量送外网售电(升压站不属于本项目评价内容,需另行环评)。 (2) 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0亩(13.27 公顷),总建筑面积550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主厂房(含污泥干化车间)、综合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综合水泵房、烟囱、地磅房、渗滤液处理系统依托(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工程三期)、门卫及其它辅助配套设施等。 (3) 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151184万元 (4)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三、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1、大气 施工期间的土方开挖、临时堆存、运输,建筑钢材的运输,水泥、沙石、木材等建筑材料的运输。由于运输车辆往返公路上,运输产生的扬尘及车辆行驶时在路面上扬起的尘埃,将对工地周边人群产生一定影响。主要防治措施有: (1)运输车辆应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并尽量采用遮盖密闭措施,以防物料抛撒泄漏。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场地及时平整,对干燥作业面适当撒水,以防二次扬尘。 2、废水 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少量施工废水。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水含有大量的泥沙、灰浆、酸碱性的物质等,应设置废水沉淀池处理,其中沉淀池上清液尽可能回用,如作为混凝土搅拌的浆料,沉淀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运输。在厂区内修建临时厕所(旱厕)及简易化粪池,用于农灌,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固废 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3)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7)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8)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10)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以恢复自然景观。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建类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推土机、搅拌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可恢复正常。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应尽量选用较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高声级的施工设备尽可能不同时使用,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不施工。 (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避免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 (4)在高声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以降低噪声向外的辐射。 5、生态影响 本项目拟征土地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狮子村,周边为已建好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二期、渗滤液处理一期等,仅占用少部分一般农田、林地等对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 运营期项目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1、大气 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废气主要有:①在垃圾贮坑散发出恶臭的气体;②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为烟尘(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SOX、NOX等)、重金属(Hg、Pb、Cd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等)等几大类;③石灰浆制备系统石灰储仓装料粉尘;④飞灰固化系统水泥储仓逸散粉尘和飞灰储仓逸散粉尘。 污泥干化系统的废气主要有:① 湿污泥卸料坑以及湿污泥缓存仓内散发出的恶臭;② 经蒸汽干燥后产生的废气;③ 干污泥输送设备的换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污染物、污泥干化系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收集后送入垃圾焚烧炉中焚烧处置。焚烧炉产生的烟气净化拟采用“SNCR炉内脱氮+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干粉(喷入熟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SCR”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经80m高烟囱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垃圾仓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干化间产生的恶臭,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绝大部分恶臭被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恶臭厂界无组织排放均能达标。项目确定的环境防护距离为主厂房边界外300m;防护区为厂界外30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属于防护区范围内,防护区范围内现状无农户、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不涉及环保搬迁。 污泥干化:1)湿污泥卸料仓、缓存仓和干污泥输送设备的换气臭气浓度较低,经暖通专业通风风机收集后送往焚烧车间作为焚烧一次风。净化后的干燥尾气臭气污染浓度较高,大部分作为干燥载气返回干燥机内回用,剩余部分送往焚烧车间作为焚烧一次风 2)当焚烧系统故障时,暖通换气和干燥废气送往卸料大厅的除臭系统与生活垃圾贮坑臭气一起进行处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污泥干化冷凝水、地磅区及引桥清洗水、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化验室用水进入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工程(三期)处理后通过渗滤液专用输送管网排入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府河中。 其他如除盐制备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定排降温冷却水、净水系统排污水的产生量为896m3/d,经雨水管网排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成都第九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3、噪声 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声源包括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通过对工程运行中的风机安装消声器,电机噪声则安装隔声罩、墙体安装吸声材料为主,炉膛、风道噪声用隔板降噪等,经相应控制降噪措施实施后,其项目设备噪声在联合工房(由铝合金门窗封闭)外的噪声强度可以达到预期的60dB(A)以下。 污泥和垃圾运输车辆来回行驶对道路两旁居住人群带来一定影响。垃圾车辆正常行驶时在15m外,其噪声值约为85dB(A)——90dB(A),对道路附近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应控制垃圾车行驶车速,改善路面状况,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垃圾。采用上述措施降噪后,距声源1m处的噪声值<85dB(A),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Ⅱ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废金属、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飞灰采用水泥做为固化剂,使用螯合剂做为稳定化药剂的方法处理飞灰,固化处理后的飞灰送至旁边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产生的炉渣送至成都爱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干化后的污泥及生活垃圾送焚烧车间进行焚烧。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范 由于本项目使用的辅料如果发生泄漏,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同时如果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不当,可能渗漏污染地下水。因此,为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对厂区生产车间及原辅材料储存库房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物料渗漏污染地下水。同时在垃圾储存坑设置渗沥液收集池,当收集池内液位到达一定高度时,污水泵将渗沥液打到地面送往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工程三期项目进行处置;本项目内的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处理池及管道等也应采取防渗措施,并严格施工管理,避免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项目投产后各类污染源及源强; (2)评价项目投产后,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的变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论证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以及先进性和稳定达标的可靠性;(4)分析再利用及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可行性;(5)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6)进行项目公众参与,将采纳的公众意见纳入污染防治对策。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 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情况;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28-86522969-839 环评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长虹科技大厦B座12楼 邮编:610000 电话:18382071730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