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18-03-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该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马街镇寺背村。

  项目概要:本项目主要针对陇南市城区的6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总建设规模为600t/d,本期建设规模为300t/d,正常年处理垃圾量为21.9万t。采用成熟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置生活垃圾,配置1台处理能力为300t/a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29.66t/h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置1台6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及1台6MW的发电机。两期土建一次建成。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处理。本项目总投资21805.23万元,预计于2020年投入运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以及车辆尾气等。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炉废气、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化水车间废水(包括除盐水制备设备反冲洗水、脱盐废水)、渗滤液类废水(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地面清洗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排水、地磅区冲洗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本项目稳态噪声源主要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升压站、循环水泵房、冷却塔、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等;瞬时噪声源主要为余热锅炉对空瞬时排气噪声。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废活性炭。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主要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施工废水设置废水沉淀池回用,施工噪声通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防震减震等措施防治,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2)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①废气:本项目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排放标准后通过一根80m高烟囱排放。厂区恶臭治理主要措施为加强垃圾运输过程管理,规范垃圾池的操作管理,垃圾池采用密封设计,垃圾池与卸料平台之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池密封,维持垃圾池负压,减少恶臭外逸以及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在垃圾池顶部设置带过滤网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等措施进行防治,确保厂界恶臭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职工食堂油烟通过设置油烟净化器后,由烟道高空排放。

②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锅炉化水车间脱盐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直接回用于灰渣处理用水,除盐设备反冲洗污水进入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锅炉排污水为清洁下水,水质简单,可直接回用于灰渣处理用水;垃圾渗沥液以及车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垃圾运输车引桥冲洗废水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以及初期雨水以及化验室污水等均可经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

  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缺氧池+MBR膜系统”处理工艺,废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等。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废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冷却塔补充水。

  ③噪声:拟建项目应对所选用设备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并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昼间鸣笛次数,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进行防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废: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全部由协议单位作为建材基料制砖等综合利用,不外排。本项目飞灰采用“螯合剂+水泥+水”的固化处理措施,根据环办﹝2008﹞82号文及环办函﹝2014﹞122号文,飞灰固化后若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则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若不满足入场要求,则送甘肃省危废中心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全部送往拟建项目的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贮坑,进而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武都区马街镇马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搬迁废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附近的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社会团体;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公众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南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连同

  联系电话:0939-8812335

  ②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931-493822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陇南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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