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三期2×66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17-09-1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古交三期2×66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环评函[2017]123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8月29日,古交西山发电有限公司会同华北电力设计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德圣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华艺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对古交三期2×66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古交西山发电有限公司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古交市木瓜会村西南65m,一、二期工程西南侧扩建端,与二期工程仅一路之隔。厂址南濒屯兰河,东临古交矿区的屯兰矿,西临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距古交市区约6km。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2×660MW超超临界直接空冷抽凝机组,配套2×2122t/h超超临界高效煤粉锅炉,以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洗煤厂以及古交当地煤矿和洗煤厂的洗中煤为燃料,并建设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依托一二期灰场,不新建灰场。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锅炉烟气治理措施为:炉内低氮燃烧+SCR脱硝(脱硝剂为尿素)+电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组合技术协同脱汞,最后经一座高度240m,出口内径10.5m的烟囱排入大气;在脱硫系统后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原煤破碎、石灰石库等安装袋式除尘器。储煤设施为筒仓,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输煤通道。 (二)废水 生活污水根据生活污水处理协议直接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古交市中心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回用。 输煤系统冲洗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除尘和冲洗等。 脱硫废水经新建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干灰调湿。 建立一套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干灰加湿、输煤系统除尘和冲洗等。 含油废水、酸碱废水分别经过除油、中和后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 上述各类污废水经处理后主要回用于输煤系统、脱硫系统及厂区其它用水的补水。 (三)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对于部分高噪声设备和声源上无法根治的生产噪声采取隔音、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安装消音器和隔声罩。机、炉及主控制室设置双层隔音窗、双层门等。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和脱硫石膏,危险废物为脱硝催化剂。 本项目产生的灰渣与乐清市正兴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综合利用协议。本项目产生脱硫石膏与山西凤霖板业有限公司签订综合利用协议。本项目产生固废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未能全部综合利用的运至灰场暂存。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脱硝催化剂)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协议,全部回收。 (五)环境风险 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六)供热落实情况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并环函[2017]28号文说明在本项目供热区域内321台分散采暖锅炉已全部拆除。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 锅炉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以及其他污染源粉尘处理设施均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锅炉烟气污染物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4】62号《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中超低排放标准II的要求,即氮氧化物50mg/Nm3,二氧化硫35mg/Nm3,烟尘10mg/N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即0.03mg/Nm3。其他污染源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标准。 (二)废水 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均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出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回水质要求。生活污水满足市政管网入网水质要求。 (三)噪声 厂址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厂界按4类标准执行。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古交市环境保护局以古环函字(2015)3号文核定本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470.89吨/年,NOX2941.78吨/年,烟尘479.66吨/年。 (五)地下水 地下水监控井按照环评要求在灰场及厂界建设六口监控井,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本工程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古交西山发电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