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雄能源托克逊工业园2×30万千瓦热电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
时间:17-07-2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2×250t/h +1×25MW背压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受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2×250t/h +1×25MW背压机组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在报告报送审批前将报告书总体结论进行公示,请关心该工程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配套2×250t/h +1×25MW背压机组工程 建设单位: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41590万元 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2×250t/h +1×25MW背压机组工程位于石材工业园区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场地内,厂址坐标为E 90°07′50″,N42°58′24.69″,南距鄯善县城区中心约13km。 拟建工程与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共用灰场,拟选灰场位于厂址西南侧约3.5km处的一处丘陵间的小山谷中,为山谷型灰场,地理位置为E:90°07′14″,N:42°57′4.6″,地面自然高程为545m~553m。灰场底部较为平坦,由东北向西南倾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 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拟建一座高150m,出口内径4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8.5%;采用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93%,考虑脱硫系统50%的除尘效率,系统综合除尘效率为99.965%;为控制NOX排放,采用低氮燃烧器,采用SCR法脱硝,脱硝效率≥90%。SO2、NO2、烟尘(PM10)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和《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 号)》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水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冷却塔排污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等。各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BOD5等。本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下水管道汇集并接入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夏季用于绿化,冬季排入生活污水回清池复用;生产废水收集至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艺、输煤系统等单元。综上所述,本工程产生的各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分别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厂界噪声主要受主厂房的影响,并以主厂房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即主厂房内的锅炉、汽轮机组、引风机等为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本工程厂界昼间、夜间东、南、西、北四侧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要求。 锅炉排汽及电厂吹管时,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要求。 4. 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活动带来永久与临时占地,从而使场地微区域地表状态发生改变,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动物的影响;对周围生态的影响。 由于本工程位于石材工业园区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场地内,并且紧临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由于热电厂的建设,已改变本工程厂址区域生态环境,区域内植被基本无地表植被,基本无野生动物出没,对该区域的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本电厂采用干灰碾压方式贮灰,按照《一般工业废物处置、贮灰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灰场属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地。 工程灰场周围500m范围内无常住居民,运行时设置洒水、碾压设施,灰渣、脱硫石膏分区喷水碾压,以便于灰渣综合利用。灰坝外侧布设防风林带,采取防治措施后,灰场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为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尽量远离现有厂界,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在施工现场周围建防护围墙,扩建端施工场地预留建筑材料运送通道,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建成投运后,优化用水方案,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的三级标准,夏季用于绿化,冬季排入生活污水回清池复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考虑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噪声源水平;对允许密闭的设备加以密闭;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主厂房与厂前区之间以绿化带隔声障相隔;合理安排运输计划,降低噪声影响。 4.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新增占用的土地属建设用地,地表无植被覆盖,由于生态环境恶劣加之现有工程建设后的影响,区域内野生动物极为少见,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和碎石覆盖,恢复原地貌。对临时占地区加强观测,大风天气注意洒水防尘。 5. 固废污染防治对策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石膏,全部考虑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场内临时贮灰场进行临时贮存;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及办公垃圾统一收集后拉运至鄯善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环评结论 本工程新建背压供热机组,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中的鼓励类项目。工程符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委计基础[2000]1268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基础[2003]369号文“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159号文“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本工程未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工程远离居民密集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相关规划,工程所在区域公众支持本工程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阶段将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减小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将使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索取和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盼 联系电话:18699546200 传真:0995-6288713 邮编:838200 地址: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 (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君 联系电话:0991-2699521 传真:0991-2625771 邮编:830001 电子邮箱:690550150@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D2-401室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环评单位配合参与。调查所需资金由环评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车辆、横幅、扩音器等设施根据实际需要由环评单位提供。网站信息公示费由环评单位承担。 3、工作时间表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2017年7月17日至7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本工程第二次公示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完成现场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和收集,并在现场进行张榜公示。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 本工程位于石材工业园区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合盛硅业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场地内。本次调查主要对鄯善县县城、鄯善县连木沁镇苏克夏村、新疆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及受项目影响的周边区域,以及政府行政单位(鄯善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政府发改委、县规划建设局、园区管委会等),听取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环评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及综合评价结论,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公参说明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 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 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公参说明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场址周围区域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简本,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