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17-05-3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3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新野县产业集聚区纬二路与经八路交叉口东南角,总占地面积215.24亩,拟投资36474万元新建1台140t/h高温高压振动炉排锅炉,配1台3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野县朝阳路德瑞花园2号楼 联系人:赵莉 电子邮箱:MOLLY163163@163.com 联系电话:134626025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30号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hbsdhnhp@163.com 联系电话:0371-565395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开展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居民、单位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将在现场及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