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小涧西二期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时间:17-05-1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青岛市小涧西二期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为了促进青岛市的全面建设、进一步加快青岛市实现现代化的步伐、改善青岛市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青岛市的可持续发展,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青岛市小涧西兴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青岛市小涧西二期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及投资: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日处理污泥350吨(含水率80%)。项目总投资约12.49亿元。 5、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污泥半干化设备(将污泥含水率从80%干化至40%);三台750t/d焚烧炉、三台中温中压蒸汽余热锅炉(400℃,4MPa)组成的生活垃圾焚烧及污泥协同处置生产线并配两台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建设综合楼、办公楼等相关配套设施。 6、服务范围:生活垃圾主要服务青岛市中心城区,污泥主要处理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及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污泥。 7、建设地点:青岛市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工程北侧。 二、建设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芦工 联系电话:15275420286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历山路50号 联系电话:0531-66573375Email:344247047@qq.com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碳酸氢钠干粉)+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SCR”工艺外排烟气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要求。 炉渣运输至青岛小涧西垃圾填埋场填埋。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化处理后,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运输至指定区域填埋。 冷却塔排污水及化水车间排水处理达到《城市杂用水标准绿化用水》(GBT18920-2002)标准后直接回用;生活污水、污泥析出废水和垃圾渗沥液直接送往青岛小涧西垃圾处理园区内的渗沥液处理站统一处理。 噪声主要来自车间风机、机泵等设备,经采取一定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噪声、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要内容: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附录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6、对项目审批及环保部门有何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用信件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青岛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17.5.12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