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北部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第二次)
时间:17-03-1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中山市北部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第二次) 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规定,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住建局作为中山市北部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近期将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初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山市北部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项目)地点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旁)东侧,原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加快推进城市发展及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拟在已有焚烧发电一期和二期的基础上,新建焚烧发电三期工程。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9公顷,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拟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处理城镇生活垃圾,项目设置2台600吨/日炉排焚烧炉及2台余热锅炉,配套2台15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以及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由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营运。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2、项目选址; 3、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 4、工程方案 5、大气污染排放; 6、水体污染排放; 7、噪声和振动影响; 8、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垃圾臭气、渗沥液等); 9、水土流失; 10、施工方案; 11、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12、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13、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 14、火灾爆炸; 15、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16、社会舆论导向。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依法取得项目核准; 2、广泛听取周边民众对项目的意见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建设单位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与周围居民、企业的沟通,使周围企业、居民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过程,避免误解; 3、严格按照相关环境、安全标准和相关规范开展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等一系列工作,按高标准进行项目建设; 4、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和安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源防治措施; 5、建设单位应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要求安装烟气综合在线监测仪自动监测,并将自动监测记录与环保局联网,通过厂区门口电子大屏幕实时公布污染物浓度情况,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公众监督; 6、制定实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监督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行为,做到提早发现,提前预防; 7、建设单位应和项目所在地的村、镇、县密切联系,将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测衔接起来,通过建设单位自身力量并依托政府力量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8、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的监管监控,完善运输城市垃圾车辆准运制度,明确收集,运输垃圾车辆作业要求、流程、规范。垃圾运输前必须经过压缩处理,并且采用全密封式垃圾运输车且有防治垃圾渗滤液的滴落措施; 9、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加强宣传力度,通过项目公示、社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项目与大众有关的信息,加强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10、强化政府舆论正面导向,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动态。与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对项目关注的问题,解答公众的疑问。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以下三种联系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评估主体单位名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60-88887161 邮箱:6638212@qq.com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一号 2.项目公司单位名称: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60-23970202 邮箱:zstynyzs001@163.com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旁) 3.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60-88633721 邮箱:zsgzgj@126.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