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签署近17亿元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时间:17-01-1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天沃科技签署近17亿元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天沃科技(002564)1月13日晚间公告,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2016年11月29日收到盘兴能源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机电力为盘兴能源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2×35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16.94亿元。近日,中机电力与盘兴能源正式签署了该项目合同,2018年8月20日并网发电,年均合同金额占2015年营收的43.0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于2016年11月29日收到贵州盘县盘兴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兴能源”)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机电力为盘兴能源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2×35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169,368.00万元。 近日,中机电力与盘兴能源正式签署了该项目合同,即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2018年8月20日并网发电。本合同金额169,368.00万元,年均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会计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43.04%。 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盘县盘兴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222063055623T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亦资街道凤鸣中路东湖路口 负责人:黄太红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原煤、焦煤、洗精煤、铁矿石、铅锌矿销售;煤矿企业生产投资;煤矿设备销售及维修服务;煤层气、天然气、煤附属产品、非煤矿山投资及经营;房屋租赁;过磅服务;汽车零部件批发;代办铁路货物运输服务;房地产开发与投资;水电开发与投资;物流服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土地收储、流转;电子商务经营;市政建设;水利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与保障性住房、公路工程、生态移民搬迁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及污水管网、农业观光园工程建设与施工;垃圾填埋与处理;电力生产与经营;电厂电网运营与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利用。申请载明范围) 2、盘兴能源与天沃科技、中机电力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169,368.00万元 2、合同范围:盘南一体化动力车间项目建设规模的场地平整、高边坡及挡土墙的处理、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直到通过168小时、移交试生产和达标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3、合同工期:2018年8月28日并网发电。 4、付款进度:5%预付款、90%工程进度款、5%质保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具有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高、节能环保等优势,是解决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主要热源和供热方式之一,是解决我国城市和工业园区存在供热热源结构不合理、热电供需矛盾突出、供热热源能效低污染重等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中机电力在热电联产工程领域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本次业务是中机电力在2017年伊始之际的起点,打开了公司在西南地区能源工程总承包的大门。 2、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预计在2017年度、2018年度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制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工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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