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时间:16-12-27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光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布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简述 项目名称:光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拟建地点:寨河镇罗湖村谢店村民组 项目总投资:60306.30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主厂房、综合楼、综合水泵房、渗滤液处理站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设备包括2套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套烟气处理设备及其污水净化设备和其他必要的辅助系统和辅助设施,汽轮发电机组采用1台25MW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30MW发电机。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 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开挖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影响,采取降尘、减噪、回填、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 1、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碳喷射+袋式除尘”工艺,全面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欧盟2000排放标准; 2、卸料大厅、垃圾坑和渗滤液收集池等散发的恶臭气体,在恶臭污染工位,采用负压引风进入焚烧炉焚烧; 3、垃圾坑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采用“UASB+MBR+纳滤”工艺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4、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外运进行建材制砖以实现资源化利用; 5、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在厂内稳定固化后安全填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环保公益性工程,可以解决光山县及息县、罗山县和潢川县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在“信阳网”点击“光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可下载或阅读简本内容,或通过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等方式索要(电子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具体包括:建设厂址选址的合理性;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等);环保措施可行性意见及建议;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以下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信阳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光山县紫水办事处司马光东路北侧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939487887 邮箱:luoxh@shjec.cn 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河南中路99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21-22017126 传真:021-33662064 电子信箱:shenyi2689@ecepdi.com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