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改委批复黄梅太白湖风电场、应城有名店风电场等项目核准内容变更
时间:19-09-0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湖北发改委批复黄梅太白湖风电场、应城有名店风电场等项目核准内容变更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城高投能源应城有名店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应城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应城有名店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应高能文〔201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孝感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意见,为减少项目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委同意应城高投能源应城有名店风电场(项目代码2018-420981-44-02-065496)由设计安装44台风力发电机组变更为32台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由11万千瓦调整为8万千瓦,年设计上网电量变更为16146.4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70159.19万元,其中资本金14055.84万元。 二、项目核准变更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应城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应城有名店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孝环函〔2019〕94号)等。 三、请应城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城高投能源应城有名店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89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鄂武新能源〔2019〕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的复评评估意见,为有效利用风能资源,我委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017-421182-44-02-132423)由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3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变更为20台单机容量2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由6万千瓦变更为5万千瓦,年设计上网电量变更为8975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1832万元,其中资本金1255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二、项目核准变更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项目选址变更意见的函》等。 三、请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39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变更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的请示》(国家电投湖北绿动函〔201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复评评估意见,为有效利用风能资源,我委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017-421127-44-02-129803)由设计安装23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变更为17台单机容量2650千瓦和2台单机容量2800千瓦(其中一台功率限制为275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仍为5.06万千瓦,年设计上网电量变更为9427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0684万元,其中资本金8136.8万元。 二、请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07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