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探路火电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 火电由甘肃新能源替代发电
时间:18-06-1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江苏探路火电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 火电由甘肃新能源替代发电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的5月份全国部分区域电力交易结果显示,由甘肃新能源发电企业替代江苏燃煤发电企业发电,涉及4家发电集团,其中,江苏省内发电企业5家,甘肃地区新能源发电企业32家。经测算,此次发电权交易,可减少煤炭消耗约3.87万吨。 “此次华能集团所属的火电机组与甘肃风电进行发电权交易,成交了3000万度电量,相当于减少煤炭消耗约9000吨,为江苏绿色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双方都获得了收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李富民表示。 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给交易双方带来明显收益。“以当前的煤价为参照,经测算,我们自己发电每度电可获利约0.11元,出让发电权后则可获利约0.15元,此次成交3000万度电,企业增收约120万元。”李富民说。 “按照国家政策,此次交易不仅让企业每度电能赚约0.08元,而且为甘肃新能源消纳提供了更大的外送空间,减少了‘三弃’。”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薛小宁表示,“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拓展交易规模和方式,建立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让省内火电机组主动参与到清洁能源消纳中来,发电权交易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江苏省经信委电力能源处处长吴雷说,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对江苏来说是首次,意义重大。 “此次交易是构建跨区跨省交易市场化机制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有利于实现电力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推动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江苏能源监办市场监管处处长吴卫建说。 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是指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实现不同省区发电企业间发电权利的有偿转让。当前,中西部地区弃风、弃光、弃水问题依然严重,通过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将江苏发电企业火电机组部分基数电量计划,以一定价格转让给中西部新能源发电企业,调动送受端省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在保证各方经济效益的同时,对于促进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意义重大。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冯迎春介绍,今年2月,该中心主动征集省内各发电集团的发电权交易意向,并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相关省份沟通。在多方谈判和协商后,江苏5家发电企业与甘肃、新疆的5家发电企业初步达成交易意向,并于4月18日通过北京电力交易平台,申报了合计4.6亿千瓦时的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电量需求。经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确认和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双方发电权交易成交了1.29亿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