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改委批复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概算
时间:16-11-09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厦门市发改委批复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详情如下: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概算的请示》(厦 环能[2016]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区海新路西侧,现状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用地范围内,新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1250吨/天配备2台×625吨/天机械炉排炉,汽轮发电装机容量2×12兆瓦(配套2×15兆瓦发电机),烟气处理采用“ 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烟气脱酸+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预留SCR安装空间),排放标准按国标2014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执行。配套扩建原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250吨/天。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58735万元,其中:建安费51793万元、其他费560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38万元。 另估征地拆迁费315万元(未审),具体数额由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后纳入项目总投资。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三、其他事项 本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组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2016年7月14日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