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时间:17-05-1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流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锡林郭勒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流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锡稳发【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将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以及国家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政策,拟在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境内建设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满足锡林浩特市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需要。

  1、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规模:配置1×500吨/日炉排垃圾焚烧炉+1×9.0MW汽轮发电机组;

  4、总投资:估算为2.5亿元。

  5、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办事处锡林浩特市垃圾填埋场东侧

  6、总体目标:建设规模为处理垃圾500t/d,配套余热利用发电及上网系统。焚烧后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组合的方案加以处理,使烟气排放指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后,经烟囱排放。

  炉渣采用外运综合利用处理。飞灰先集中到灰库,固化稳定后,经环保部门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送到政府指定的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置。

  垃圾渗滤液、高浓度冲洗水等送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处理,其他污水排入低浓度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均需达到处理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市政污水处理厂。

  7、主要成果及结论:该项目建厂条件具备;垃圾供应和发电上网有保证:根据约定垃圾的收集运输由政府负责。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垃圾焚烧发电自用外的余电全部上网,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投资落实:本工程总投资的约30%为项目公司资本金,其余约70%由银行融资;技术可行:采用的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等关键技术均为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同时也是国家建设部和环保总局推荐技术;环保指标能达到要求:采用的环保标准均已达到并优于了我国现行标准,环保措施切实可行;经济合理:该项目的实施后,能够节约大量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企业也有稳定可靠的收益。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项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通过专家评审、专家打分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因素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涉及利益群体诉求作等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防治措施,使项目对周围社会稳定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工程建设成后关注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对工程拟采用社会稳定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主管单位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东段城管局一楼项目部

  联系人:贾新安联系电话:13514793899

  邮箱:sdjxjxa@163.com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锡林郭勒盟文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锡林浩特市楚办乌兰阿斯尔街

  项目负责人:孙江

  联系电话:13654899311;邮箱:xlht55555@126.com

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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