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州珠江电厂#3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招标编号:0612-1640T288002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3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对#3机组脱硝中层、下层催化剂进行再生,共计424m 3 ,采用工厂再生方式。主要内容包含如下: (1)催化剂拆卸、失活催化剂运输、工厂再生、检测、包装、再生催化剂回运、催化剂安装等。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催化剂可再生率暂按90%计)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补充相应的催化剂; (2)优化#3机组脱硝流场。内容包括,实测现场流场偏差情况,即在引风机开启75%的工况下,实测上层催化剂每个模块表面的流速,了解流场偏差。掌握现场流场偏差情况,重新进行CFD数值模拟,根据模拟结果调整、增设导流板,同时修复破损的导流板等全部工作。 (3)提供“三年质保+三年服务”,3年内,投标人必须每年提供SCR管理服务,包括催化剂寿命管理、催化剂在线专业清灰、AIG优化调整、脱硝系统全面检查等。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2.4计划工期:催化剂再生计划工期45天(从珠江电厂#3机组A修停机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非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或HW50)。 3.3投标人的废催化剂运输车辆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全尺寸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能力(提供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须承诺若中标把催化剂性能检测委托给由招标方认可的、有资质的、具有全尺寸脱硝催化剂检测能力的检测单位承担。 3.6投标人具有5台以上(含5台)的SCR脱硝流场模拟、物理模型建立的业绩,或承诺把流场检测委托给招标方认可的SCR脱硝流场模拟、物理模型建立的有经验的检测单位。须提供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等)或承诺书。 3.7投标人具备不少于4台3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并具有至少一份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再生催化剂已成功投运的使用业绩,须提供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能证明业绩所要求的规模或成功投运信息); 3.8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承办的同类项目未因自身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同类项目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4.1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截标时间7天前向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 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4.2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年 9 月 20 日至2016年 9 月 26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地点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1011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汇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在用途栏注明 0612-1640T288002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放在唱标信封当中和投标文件中。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0 月 10 日9时30分,提交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3 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 13 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3 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 13 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但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10、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11、本公告同时在( 12、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保证金帐号:3602056909200227912 收款单位: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营业室 摘要: 0612-1640T2880025 投标保证金(请在电汇时注明) 联系人:柳工 电话:020-36382055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银行帐号:3602000109000326441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3543314、13719205234 传真:020-83546050E-mail: moshangcao5@163.com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9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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