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时间:19-09-2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潘集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详情如下: 2018年11月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我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建设的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已于2018年8月取得安徽省发改委项目代码:2018-340406-44-02-022279,电厂厂址位于淮南市潘集区(E116.759638;N32.768484),工程主要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并预留再扩建2×1000MW的场地,为坑口电厂。全厂定员230人,设备年利用小时数5000小时,供电标准煤耗270.62g/kWh,年供电量约为62.98×108kWh,工程总投资(静态)约568419万元。 二、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淮南市潘集区,选址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4号)、《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 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 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以及《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 工程的建设是满足安徽电力市场需求,减少安徽电网“十四五”电力缺口,工程属于安徽省“十三五”燃煤火电项目储备项目之一,符合《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安徽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两淮能源基地发展规划》(国能发规划[2017]57号)等相关规划要求。 三、项目主要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方式,雨水采用独立的雨水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工程工业废水考虑集中处理方式,凝结水精处理前置过滤器反洗排水由于悬浮物含量低、含盐量极低,可直接收集后回用至循环水系统。超滤反洗排水收集后直接至预处理系统回用、反渗透浓水直接至工业回用水池用于冲洗水或脱硫工艺水等。精处理混床再生废水和锅炉补给水处理再生废水拟考虑清污分流,含盐量较高的再生废水可直接至废水零排放系统,含盐量较低的树脂冲洗废水可考虑至循环水系统或回用水池;本工程废水不外排,正常工况下本工程废水实现“零排放”。 (2)废气 1)氮氧化物:锅炉装设低氮燃烧器,控制炉膛出口NOx排放浓度≤180mg/Nm3,脱硝入口NOx浓度按250mg/Nm3,同步建设SCR脱硝装置(还原剂采用尿素),催化剂采用2+1布置,脱硝效率85%,同时,锅炉设备招标时,将要求锅炉厂按全负荷工况SCR 装置投入进行设计,保证锅炉省煤器出口烟温在锅炉全负荷工况下均可满足SCR 装置喷氨的要求。 2)二氧化硫:工程设计(校核)煤种的含硫率分别为0.56%、0.64%,同步安装高效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目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高效石灰石—石膏脱硫技术包括单塔双区吸收塔、双托盘湿法脱硫技术、双回路吸收塔、双循环U型塔、串连吸收塔、等高效脱硫工艺,均具备成熟可靠的工程案例支撑,最高脱硫效率可稳定达到98.5%~99%。本项目不设旁路烟道,按照控制脱硫效率不小于98%对脱硫系统进行招标,设计(校核)煤种SO2排放浓度为27.55(32.8)mg/m3。 3)烟尘:工程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器效率不小于99.92%,考虑湿法脱硫附带70%的除尘效率。此外,工程每台锅炉在除尘器进口前配备烟气余热利用装置,不仅能够充分利用烟气的余热,提高机组的经济性,降低机组的煤耗,同时降低了排烟温度,降低了飞灰比电阻,亦能进一步提高除尘器的收尘效率。设计(校核)煤种烟尘排放浓度为4.1 (4.5) mg/m3。 4)汞及其化合物 工程采用SCR脱硝、高效静电除尘和湿法脱硫协同控制烟气中汞的排放浓度,三个装置的联合脱汞效率可达70%以上,设计(校核)煤种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关限值要求。 5)烟囱 设计为两炉合用一座集束式烟囱,出口内直径为7.0m。外筒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筒采用钢管内筒,并衬防腐材料,烟囱基础采用筏板基础。 6)烟气在线监测 工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与脱硫共用,采样点布置在脱硫后的排烟管上,监测烟气中SO2、NOx及烟尘等污染物浓度及其它附带指标,并与地方环保部门及调度部门联网。 7)无组织排放粉尘控制对策 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煤场及煤装卸、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粉、石灰石制粉系统的颗粒物及飞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的厂内暂存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a.输煤系统采用封闭输煤的方式,主要落点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煤堆场设置喷淋压尘装置,同时要求煤仓设计为全封闭煤仓; b.石灰石设置为石灰石筒仓,石灰石筒仓的卸料间均采用封闭结构,屋顶设置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筒仓顶部也设置布袋除尘器。 c.厂内飞灰、炉渣及脱硫石膏的临时堆存场所均为全封闭设计,能够较好的进行抑尘。 (3)噪声: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声减振措施,送、引风机安装消声器,在锅炉对空排气管口加装高效排气放空消声器,风机安装时采取减振基础、软管连接,送风机的进气口安装消声器。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锅炉灰渣、烟气脱硫石膏、石子煤、脱硝系统失效废催化剂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锅炉炉渣、脱硫石膏处理处置措施 每台炉炉底设1台风冷式排渣机,底渣由锅炉渣井落到炉底排渣装置上,大的渣块经预破碎后落到输送带上。在锅炉炉膛负压的作用下,冷却风由风冷式排渣机壳体进风口进入排渣机内部,冷却后的底渣经碎渣机破碎,进入渣仓贮存。 每台炉设1座直径为ϕ10m的渣仓,渣仓的有效容积为200m3,能贮存BMCR工况下,燃用设计煤种约14.3h的排渣量,校核煤种约13h的排渣量。渣仓底部设有2个出口,其中1个接Q=100t/h双轴搅拌机,用于干渣调湿,湿渣通过自卸卡车运至灰场堆放;另1个接Q=100t/h干灰散装机,用于干渣直接装车供综合利用。 脱硫产生的石膏装车输送至综合利用单位,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灰场分区碾压堆放。 2)飞灰处理处置措施 工程的厂内除灰系统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电气除尘器等灰斗内的飞灰输送至干灰库,除灰系统拟采用连续运行方式。 两台炉共设灰库3座,有效容积约2385m3,3座灰库可储存2台炉BMCR工况下燃用设计煤种时40小时的排灰量,燃用校核煤种时约36小时的排灰量。每座灰库下设有出力为200t/h的干灰卸料装置和出力为200t/h的湿式搅拌机,分别用于干灰装密闭罐车或调湿灰装自卸卡车外运综合利用或去灰场。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废树脂及脱硝系统废催化剂。分类安全收集后,临时贮存于厂区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灰场 根据《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灰、渣和石膏综合利用专题方案》灰渣综合利用较好,电厂投运后年产的灰渣、脱硫石膏可达到完全利用,因此本工程按照本期2×660MW机组的灰渣量建设事故备用灰场,贮灰年限为1年。 灰场选址潘一塌陷稳定区,位于厂址东北侧,灰场暂按铺设土工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面积约17.805×104m2,初级灰坝高度约4m,堆灰高度5m,初级坝以上灰渣采用干灰碾压堆放,灰坝长度约为2km(包括石膏堆场分隔堤),扣除坝体占地的占地,实际库容约为75万m3,可供2×660MW机组堆灰渣及石膏约0.9年。其中单独隔一块作脱硫石膏堆场。灰坝坝体采用粘土碾压,灰坝内外側为防止雨水冲刷设置草皮护坡,坝顶宽度为4.0m,采用泥结石路面。 本工程初期灰场灰坝长2000m,高4m,坝顶宽4m,坝底宽28m。灰坝拟采用辗压式均质土坝坝型,筑坝土料取自灰场内部①号粉质粘土、②粘土,采用泥结石路面,按照不透水堤坝考虑,内、外側为防止雨水冲刷设置草皮与浆砌石条埂相结合的护坡。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 联系人:俞工 电话:0554-7627515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18 邮箱:13767137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